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确保学校不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把近期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开展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整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扎实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做好近期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部门、二级学院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查看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各类消防器材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应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公车和班车管理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深入查找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主要内容包括:交通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车辆设备的安全状况,交通班车消防器材、逃生锤、急救包、安全带等安全器材配置;交通班车安全保卫人员配置和值班到岗情况等。有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的应签订交通运输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和安全协议条款缺失的,3月底前应全面签订和完善;经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应及时整改完善,不得带“病”出车;存在年检不合格、车况隐患严重、应急条件不完善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或退出运输租赁。安全检查要做到 “全覆盖、零盲区”,整改“零容忍”,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止陷入传销、暴恐、邪教等非法组织及防火、防盗、防诈骗等人身财产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意外伤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离开办公室要锁好门、关好窗、切断电源。
3、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公寓管理部门要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宿舍安全巡查,杜绝学生乱拉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发生,要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住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不准擅自接待、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开启别人寝室住宿;不得酗酒、赌博、闹事,宿舍严禁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4、要教育师生注意出行安全,出行途中饮食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教育师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不得酒驾、醉驾。驾车出行,要提前检查车辆电路、油路,配置有效的车载灭火器,车内不要放置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品;严禁超限、超速、超载运行。遏制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现象的发生,做好私家车的维修保养、检测检验,确保车辆安全。乘车出行,不乘坐无营运牌照的各种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谨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参加祭扫活动时注意用火安全,严防引发火灾事故。清明节期间,集中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注意出行安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防止受虚假信息诈骗上当。师生有集体出行项目的,须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分管领导审批,保卫处备案,并确保师生旅途安全。
5、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成建制引进校外用工的部门、负责招聘校外劳务人员的部门或直接使用校外人员的部门为我校使用外来人员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须做好以下事项:
1)责任单位与对方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报保卫处备案。
2)负责办理外来人员实有人口登记或暂住证,对外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登记造册,并统计、更新外来人员信息,报保卫处备案;
3)落实安全责任人,对外来人员做好法制、校纪校规、治安、消防与安全生产等安全教育和管理;
4)责任单位需落实对外来人员签订安全承诺书/每年(以岗位风险性为内容)并报保卫处备案。
6、对本部门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及防食物中毒、防溺水等防意外事故教育。随着气温转暖,桃花盛开,各部门要做好对本部门师生心理问题的排摸,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给予关心关爱。教育学生不吃无证摊贩不洁食物,不去学校修缮、建设施工工地逗留;不独自前往偏僻场所,到河边、水库等地方游玩,防止溺水等意外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巡查,及时进行情况反馈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安全巡查、值班工作。对管辖区域的人、财、物,要掌握情况做到动态监控,发现反常事件要及时上报,值班部门和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要按照学校制定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到位。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快速、有效、科学处置,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各部门、二级学院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须及时妥善处置,一时难以解决的须在做好管控的基础上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临港校区38223110 38223048
闵行校区64352110、64356110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将自查情况于3月底4月初书面报保卫处。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于月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保卫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