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刷服务政府采购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3-13浏览次数:5592

各部门、各项目组:

根据《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沪财采〔201825号)规定,自2019年开始,印刷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需要按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政府印刷服务采购范围,包括打印复印费、图文制作费等印刷费支出。印刷服务采购现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线,有印刷服务需求的部门或项目组应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申请采购。具体采购操作流程如下:

1.有印刷服务需求的部门请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表格下载——设备维护科,下载《上海电机学院服务采购申请单》。

2.请按照《上海电机学院服务采购申请单》中的内容填写,在服务需求中内容尽可能详尽(如需印刷的纸张材质、大小、数量等),

意向供货单位会根据服务需求的内容进行报价。金额为印刷费用,如具体数额未知,请先行与意向供货单位沟通。

意向供货单位为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印刷服务栏目下的服务提供商,各部门可以自行上网查询,具体网址(请使用IE浏览器访问)http://www.zfcg.sh.gov.cn,电子集市——印刷服务栏目。《上海电机学院服务采购申请单》填写完毕打印后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确认,将纸质稿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稿发送至zhuhn@sdju.edu.cn

3.如服务金额超3万元的,按学校相关规定,需求部门还需填写《上海电机学院集市采购论证表》,请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表格下载——设备维护科,选择《上海电机学院集市采购论证表》。请按照表格上的内容进行填写。论证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自行组成,成员人数3人及以上。选择三家单位,在分析意见里详写各家单位的优缺点,最后论证小组选择一家单位作为服务供应商并签字盖章。该表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4.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收到各部门的申请之后,在上海采购网上进行服务选购,并将生成的采购合同和发票送至申请部门,由申请人自行到财务处报销。

联系人:祝海宁老师

联系电话:3822322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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